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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Feb 3, 2024 3:53:40 GMT
里奥格兰德州总监察局 (CGJ) 授权登记处接受将非二元术语纳入出生登记。这个表达方式是由那些既不认同男性也不认同女性的人使用的。 该措施对 18 岁或以上的人有效。 iStockphoto 南里奥格兰德州登记处现在将接受在出生记录中包含“非二元”一词iStockphoto 根据司法总监乔瓦尼·孔蒂法官上周五(22日)签署的规定,该术语的纳入必须通过该人向登记处提出请求来完成。因此,非二元性别人士将不再需要通过法律诉讼寻求改变。 法官表示,这一变化遵循人际关系的演变,尊重公民的意愿,承认巴西社会的多元化身份。 “我们始终致力于确保人们的真实身份得到认可和尊重。这就是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的作用:优先考虑人的尊严并促进人权。新条款接受了捍卫人权中心(NUDDH)的要求,保证非二元性别人士现在可以更正其民事文件,而无需采取法律行动,从而使程序更快。 这是承认不同性别身份的极其重要的进步,必将影响许多人的生活”,后卫艾琳·巴勒莫·吉马良斯强调说。 先例 2018 年,联邦最高法院 (STF) 决定以行政方式改变基于自我认知身份的名字 电话号码数据库 和性别民事登记的可能性。然而,现行标准并未明确说明对自我认知身份为非二元身份的人进行登记的可能性,这迫使非二元身份的人寻求司法领域的承认。 勇敢的 联合编辑器纪90年代对1973年《民事诉讼法》(CPC/1973)进行的改革是巴西法律采用差别化保护的法律框架。值得强调的是第 8,078/1990 号法律 (CDC) 第 84 条,仅限于消费者关系,以及第 8,078/1990 号法律 (CDC) 第 84 条。 8,952/1994,对 CPC/1973 [5]第 461 条进行了新的措辞,表达了立法者对做和不做义务的具体保护的偏好,将其转化为提交人假设的损失和损害。请求或无法获得具体保护或获得同等实际结果。 然而,在此之前,可以由第三方而非仅由债务人履行的可替代义务在程序上受到特定方式的保护,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人履行这些义务即使在 1939 年《民事诉讼法》有效期内,债权人仍依靠惩罚性行动,即通过罚款,迫使债务人履行付款义务。 用朱塞佩·基奥文达(Giuseppe Chiovenda)的话来说,“程序必须赋予一个人一项权利,几乎是 egli 有权实现的一切” [6],巴西程序主义者将其理解为程序对实体法的近似,甚至是服从。[7] . 在实体法中,该问题与合同解决的假设有关,特别是不合规的严重程度和终止权的法律性质[8]。债权人在收到付款时失去利益是国家学说认为不可能、因此绝对未能履行义务的标准[9],而且,即使在义务水平上,债务人也被认为有在相对违约的情况下,清除延迟的权利[10]。在与合同有关的纪律中,不履行合同使承包商有可能终止合同或要求遵守合同,并造成损失和损害。 因此,法律规范的重叠可能会影响合同义务的违反:1)受义务法管辖的债务人无法履行和可能承担的责任;2)合同法规则所产生的终止合同或要求遵守合同的可能性,最后,3)对于任何此类性质的程序都至关重要的程序假设和行动要求,特别是规则将义务转化为 CPC/2015 第 499 条规定的损失和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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